第24章 (第3/4页)
老板说他儿子以前就是暴走族,跟我们要了一点钱把衣服便宜处理给我们了。 东堂前辈穿的是一身红色的连体衣暴走服,衣服用烫金色印着几个大字:夜露死苦。 还真是暴走族标配呢。 狗卷前辈的牛仔衬衫,款式倒是很正经,但肩膀上的几根铆钉仿佛要直插云霄,这也是暴走族的强力标识。他银色的头发原本就具有不凡气质,抹了一点发胶之后简直就是暴走七龙珠嘛。 老板只有个儿子,所以我没有服装可选,我只好把t恤衫撩上去,打个结,露出小腹,在肚脐的地方贴一个假的肚脐环。贴完以后老板觉得不太满意,又送了我几个铆钉,叫我在耳朵上贴了一串。浓妆艳抹一番,老板总算满意了。 “嗯不错不错,有我当年的风范。” ????原来你儿子是遗传你啊! 临走前,老板给了我一个帮球杆:“你长得还是太纯了点,拿着这个,眼神要有杀气,我们暴走族绝不低头。” 我:“……” 做个不良还真是辛苦呢,棒球杆扛在肩膀上,眼神还要带杀气。 爱情旅馆前台:“你们年轻人玩的还真是花样繁多呢,角色扮演吗?” 东堂:“少废话,快开房。” 前台:“开一间吗?你们怎么玩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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